嘉兴商账追讨清欠解读公司分立后债务怎么承担
2023/7/8 22:56:22 点击:
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,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,如果公司分立前没有和偾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话,公司分立协议不能对抗原公司与债务人签订的协议(无论分立协议中是否对分立之前公司的债务的分担问题作出约定),分立后的公司均对分立前公司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债权人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个公司要求其清偿全部的债务,该公司不得拒绝。在该公司清偿完所有的债务之后,对于超出分立协议中所约定的应当清偿的部分,则可以以分立协议为依据向其他公司再进行追偿。
企业追款讨债问题应该重视,因为企业间的债务纠纷日益突出,一些企业被应收款所困,资金不能及时回笼,影响了企业正常的营运,甚至危及到企业的生存。上面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如何追讨企业债务,以及公司分立后债务怎么承担两个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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